通知公告

2019年市教委科技计划及社科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各学院、医院科研处(办):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研〔2013〕8号)的要求,科技处拟对我校2018年底之前到期应结题的市教委科技计划项目以及社科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学院/医院通知相关课题负责人做好准备。如各单位存在应结题而未结题的项目,学校将在本年度申报中核减申报指标或取消单位当年的申报资格。

一、一般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校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的形式采用函审;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北京市教委科研处负责,校科技处承担具体实施工作,验收的形式采用会议评审。2018年底之前到期应结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4如有往年延期结题项目本次一并参加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材料须在2019年4月5日前由各学院科研办或医院科研处(办)收集审核后送交校科技处,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咨询所在单位科研处(办),各类项目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一般项目结题需提交:

1.      市教委科研处批准的《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或《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打印版即可);

2.      《一般项目总结报告书》(见附件2 )一式2份及电子版;

3.      一般项目研究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等)一览表及相关材料一式1份;

重点项目结题需提交:

1.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打印版即可);

2.《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总结报告书》或《社科计划重点项目总结报告书》(见附件3 )一式3份及电子版;

3.重点项目研究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等)一览表及相关材料一式3份 。

4.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一式3份。

三、校科技处拟于2019年4月中下旬对到期应结题的市教委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组织结题答辩,请各学院/医院通知有关课题负责人准备结题汇报PPT,每人汇报时间10分钟,提问5分钟。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请注意: 项目研究成果应达到如下要求,请各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成果。如项目没有“标注”的成果,按无法按期结题处理,核减所在单位申报指标或取消单位当年的申报资格。

1.        论文(不含综述)、专著等研究成果应标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并标明项目编号(KM/KZ201*10025***或SM/SZ201*10025***);

2.        所有论文应发表在“正式出版刊物”上,不包括增刊;

3.        专著应有国家正式出版号; 软件应具有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正式登记号; 专利应通过初审,取得专利申请号;

4.        样品及样机应具有由专业技术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新工艺及新方法应具有由省部级以上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联系人:科技计划项目 李依林    83911099   liyilin@ccmu.edu.cn

               社科计划项目 王  晶     83911100   wangjing@ccmu.edu.cn

 

附件1:《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科技一般项目总结报告书》《人文一般项目总结报告书》 

附件3:《科技重点项目总结报告书》《人文重点项目总结报告书》 

附件4: 应按期结题科技计划、社科计划项目清单

 校科技处

2019年3月26


[附件1-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研[2013]8号).docx]
[附件2-科技面上项目总结报告书.doc]
[附件2-人文面上项目总结报告书.doc]
[附件3-科技重点项目总结报告书.doc]
[附件3-人文重点项目总结报告书.doc]